
收费说明:
1.除产品随机附带的安装配件外,安装所需其它材料及费用按照《樱花辅材收费明细单》收取。
2.以上安装费不包含吊顶开孔、墙体打洞、玻璃开孔、灶具台面开孔等人工费用。
3.除产品安装费外,其它收费项目详见服务人员出示的《樱花辅材收费明细单》。
1. 公司系列产品包修期依据产品包修期规定计算。
包修期内,产品出现故障,公司为消费者免费维修;包修期外,产品出现故障,需向用户收取费用,包括:维修费、零件费、上门服务费等。
2. 下列情况不属于免费包修范围,但可实行收费维修:
a. 消费者因使用、维护、保管不当造成损坏的;
b. 自行或非厂方特约维修人员拆修的;
c.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故障。
d.由于产品使用环境条件,如电源、气源、供水、温度等非本公司所能控制的因素所引起的一切损坏及损失,不在免费包修范围内。
1. 维修服务
收费项目:维修费+零件费+上门服务费
2. 电热水器内胆清洁保养
收费项目:清洁保养费+上门服务费+零件费(镁棒等)。
3.服务收费说明
(1)其它收费项目
A.零件费:见服务人员出示的《收费标准》。
B.上门服务费:上门服务费30元/次;若用户所在行政区政府或行政县政府到用户家单程行驶距离超出20公里,超出20公里的部分,加收1.5元/公里的远程费;上门服务费用(含远程费)最高不得超过150元/次。
C.检测费:30元/次
(2)收费场景说明
A.产品耗材(油烟机:螺口灯泡、油杯;集成灶:油盒、烟管;燃气灶:电池;电热水器(含小厨宝):镁棒)送件上门更换,收取耗材零件费+上门服务费。
B.经检查出故障而用户不同意维修,收取上门服务费。
C.经检查出故障且维修完毕,未更换零件,收取上门服务费+检测费。
D.经检查出故障且维修完毕,更换了零件,收取上门服务费+维修费+零件费。